案情简介
本案系一起典型的家庭成员间 “借名买房” 引发的合同纠纷。原告甲于 2001 年借用父亲乙之名,出资购买了北京市A房屋,并居住使用至今。后乙夫妇及立字据的兄弟丙相继去世,该房屋因登记在乙名下而成为遗产,遭部分继承人主张权利。为维护自身权益,甲委托本所曼律师提起诉讼,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,并判令所有法定继承人协助办理过户。
代理亮点
1.搭建完整证据闭环,补证口头借名约定
本案无书面借名买房协议,且房屋登记人、部分签字亲属均已去世,举证难度极大。代理律师以全体兄弟签字确认房产归属的书面字条为核心,搭配原告持有的购房合同、房款交款原件、长期实际居住事实,形成完整证据链,成功让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口头借名买房合意。
2.精准适用继承法律规则,驳回代位继承抗辩
被告以代位继承人身份主张分割房屋遗产,律师当庭提出关键抗辩:丙在世时已签字确认房屋归属、放弃相关房产权益,该意思表示可阻却后续代位继承,
判决结果
人民法院经审理,全面采纳了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,认定甲与乙夫妇之间存在借名买房法律关系。虽未支持 “确权” 诉请,但判决全部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配合原告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案件受理费由不支持原告诉请的被告方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