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情简介

本案患者因交通事故致右股骨颈骨折,先后于两家医院就诊。首诊医院仅聚焦骨折伤情,忽视患者持续加重的腹痛主诉,术后多日才查出消化道穿孔、急性腹膜炎;且确诊当日未实施急诊剖腹探查,延误最佳手术时机。患者转至第二家医院后,虽急诊实施手术,但术后引流处置不够积极、腹腔感染管控不力,患者最终因全身感染、多器官功能衰竭离世。家属既要向两家医院主张死亡赔偿,又遭遇第二家医院近 50 万元医疗费欠费反诉,维权陷入双重困境。

 

 

代理亮点

本案代理律师以精细化病历复盘为核心突破口,第一时间启动医疗损害司法鉴定,全程深度参与鉴定听证,完整锁定两家医院两大核心诊疗过错:

首诊医院存在明显漏诊延误过错:患者术后反复腹痛,医方查体、辅助检查滞后;明确消化道穿孔、腹膜炎诊断后未及时急诊手术,直接加重感染进展。

第二家医院术后处置存在医疗瑕疵:腹腔引流方案调整不及时,对重症腹腔感染控制力度不足,与患者病情持续恶化存在因果关系。

面对两家医院提出的书面质询、鉴定人出庭抗辩,律师结合完整病历、诊疗规范、司法鉴定逻辑层层驳斥医院无责主张,支撑法院完整采信鉴定意见。

针对第二家医院医院医疗费反诉,律师主张案涉全部医疗费均属本次医疗损害合理损失,应纳入总损失由两家医院按过错比例分担;法院同意本诉、反诉在同一案件中合并审理,一次性处理赔偿与欠费两项纠纷,避免当事人另行诉讼、二次维权。

 

 

判决结果

1.第一医院承担40%赔偿责任;第二家医院承担10% 赔偿责任,两家医院合计赔付原告损失超108万元;

2.同时判令原告向第二家医院支付拖欠医疗费;

3.医疗费、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合理损失均依法支持,不合理诉求予以核减;

4.案件鉴定费、诉讼费按照双方过错比例分别分担,一案同步解决侵权赔偿、医疗欠费双重纠纷,实现一次性化解全部争议。